

代理条件:
1.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。
2.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较为完善的营业设施。
3.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发经验。
4.有一定的前期启动资金和积极向上的创业热情。
5.能够组建(2-3人)以上的按装和销售团队,维护终端销售渠道和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体系。
6.代理商主要是以发展分销网络为主:并协助各个销售网点安装样品展示与销售,在建设完善分销网络基础上持续提高各网点终端形象和销售业绩。
7.能够认同和遵从公司的总体发展思路和战略,同时也能够很好的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实施品牌推广和终端销售。
8.代理要求:
| 代理类别 | 省会城市总代理(含直辖市) | 地级市总代理 | 县级市总代理 |
| 首批进货额 |
代理支持:
区域绝对保护,独家代理商享有指定区域独家代理权。
为提高市场份额,对代理商提供急剧竞争力的供货价格。
全方位提供市场营销策略和技术支持。
免费提供各类宣传品的比例配送。
免费提供统一的 VI 形象设计。
大型配套工程公司派专人予以全面支持。
免费提供各类配件及调换货政策。
提供百分百的完善售后服务。